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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城乡融合 享均等服务 ——《中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研究报告(2020)》

发布时间:2021-07-20       分享到:

日前,中央发布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对乡村建设行动作出全面部署,其中指出要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近日,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形成《中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研究报告(2020)》(简称《报告》),纵览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历程、政策和特点,分析我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并对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和典型经验进行梳理。

根据《报告》,2020年,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平均分为87.39分,水平为4A级。纳入统计的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个省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达5A级;2475个县级评估对象中,1045个县发展水平为5A级。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河南6个省份的全部县级评估对象发展水平达到4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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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建设夯实一体化基础

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是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各地把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实现了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100%通硬化路,农村公路等级率达到93.04%,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村组为网点的农村公路交通网络初步形成。

《报告》显示,各地坚持将城市道路作为城市发展的先导工程,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构建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城市道路网体系,道路建设逐步向外围新城拓展延伸,城市交通进一步畅通,城乡路网衔接性逐步提升。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36个主要城市道路网络总体平均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1公里。

道路密织成网,城乡运输场站连点成线、连线成面,发挥中转与衔接作用。目前,各地县、乡、村三级客货运输场站体系基本建成。随着城乡客运场站衔接性的提升,部分地区公交停靠站向客运班线车辆开放共享,方便乘客下车换乘。研究调查中发现,多数县级城乡物流节点已实现干线运输与县域内分拨配送的有效衔接,并探索实践统筹发展模式,统筹组织县域内农村运输服务的物流节点,集聚整合物流资源。全国实现一体化的客货运输场站的比例已超过80%。交通、邮政、社区、医疗、物流信息交换等公共性服务窗口逐步进驻客运站场,更是为百姓提供了综合性多样化服务。

城乡客运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2020年,全国具备条件的31736个乡镇和541091个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当前全国农村客运中,通公交、班线客运、区域经营、预约响应、客船的比例分别为38.2%、52.2%、4.0%、5.6%、0.06%。同时,各地深入探索创新运营模式,定制公交、商务快巴、旅游专线、社区巴士等特色公共交通服务产品不断丰富,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据统计,全国有29个省份制定了农村客运服务标准,各地乡镇和建制村农村客运服务质量基本达到相关服务标准的要求。

城市公交线路也在不断优化调整。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约100%,并逐步向道路通行条件良好的农村地区延伸。北京、上海、江苏、山东等省份大部分地区实现了全域公交,长三角地区开通60余条省际毗邻地区公交化运营客运班线,更好满足了城乡群众便捷出行需要。随着网络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城乡道路客运已基本实现与重点铁路客运、机场、码头的一体化换乘和衔接。

农村客运咨询投诉渠道较为顺畅,25个省份对12328服务监督电话反映的农村客运服务质量问题开展专项分析。23个省份探索推动建立农村客运服务质量与激励相挂钩的机制,吉林、福建、江西、四川、贵州等5个省份建立了省级农村客运监管平台,实现了农村客运常态化动态监管。

在推进服务水平的同时,安全保障工作不断强化。《报告》显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状况正在得到改善。各地进一步完善落实农村客运线路审批规则和联合审核机制,对新增农村客运班线实行通行条件审核的比例逐年提升,城乡客运车辆、站场、企业资格、线路审批等源头管理不断加强。管理部门通过联合执法等手段,严厉打击违章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投保要求,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多数城乡客运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开展动态监控工作,完善管理措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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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城乡物流体系初步建成

《报告》显示,各地充分利用城乡客运场站、邮政网点,以及农业、商务、供销等既有节点资源,通过共建共享等方式,初步建成了由县级物流中心、乡镇综合服务站、村级物流服务点组成的三级城乡物流网络节点,有效促进了城乡物流双向渠道的畅通快捷。

目前,全国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覆盖率分别为67%、65%、43%,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镇农村物流服务覆盖率达到96%。健全三级城乡物流网络节点的同时,各地结合当地农村产业特点及电商快递的发展现状,推动专业化和综合性物流园区的建设,尤其是具备电商、专业配送、冷链配送等功能的物流园,针对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建立城乡物流一体化配送,大大提高商品流通效率,推动经济发展。

服务模式的不断创新,让货物动起来活起来。各地依托现有交通货运、邮政、供销等网络,整合资源,实现多种方式整合零散运输资源,通过跨部门合作,逐步形成了交通运输、供销、邮政、商贸等多元化、多层次的物流运作主体共同参与的发展格局。据统计,全国打造了首批25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农村物流服务品牌项目,将传统城乡物流发展模式逐步拓展为“客运+货运两网合一”“交通运输+邮政快递融合”“网络平台货运+农村物流”等模式,“城货下乡、山货进城、电商进村、快递入户”的双向物流服务进一步打通。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浙江、山东等省份多个地区采用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方法,不断优化经营模式。例如,扶持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品牌龙头企业规范经营,以资产为纽带实施区域城乡运输运营主体的兼并、重组,集约市场主体,整合市场资源,改变传统市场“小、散、弱”的局面,打造集约化、规模化、长短结合、城乡一体的运输网络服务体系。各地推进跨业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城乡交通运输“路、站、运、邮”协调发展,以“城乡交通+”为范式,推动“城乡交通+特色产业”“城乡交通+生态旅游”“城乡交通+电子商务”等融合体系,实现生产、流通加工、销售多环节整合,将跨界融合推到新高度。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周一鸣

作者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综合运输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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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城乡融合 享均等服务 ——《中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研究报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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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发布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对乡村建设行动作出全面部署,其中指出要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近日,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形成《中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研究报告(2020)》(简称《报告》),纵览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历程、政策和特点,分析我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并对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和典型经验进行梳理。

根据《报告》,2020年,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平均分为87.39分,水平为4A级。纳入统计的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个省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达5A级;2475个县级评估对象中,1045个县发展水平为5A级。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河南6个省份的全部县级评估对象发展水平达到4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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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建设夯实一体化基础

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是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各地把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实现了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100%通硬化路,农村公路等级率达到93.04%,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村组为网点的农村公路交通网络初步形成。

《报告》显示,各地坚持将城市道路作为城市发展的先导工程,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构建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城市道路网体系,道路建设逐步向外围新城拓展延伸,城市交通进一步畅通,城乡路网衔接性逐步提升。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36个主要城市道路网络总体平均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1公里。

道路密织成网,城乡运输场站连点成线、连线成面,发挥中转与衔接作用。目前,各地县、乡、村三级客货运输场站体系基本建成。随着城乡客运场站衔接性的提升,部分地区公交停靠站向客运班线车辆开放共享,方便乘客下车换乘。研究调查中发现,多数县级城乡物流节点已实现干线运输与县域内分拨配送的有效衔接,并探索实践统筹发展模式,统筹组织县域内农村运输服务的物流节点,集聚整合物流资源。全国实现一体化的客货运输场站的比例已超过80%。交通、邮政、社区、医疗、物流信息交换等公共性服务窗口逐步进驻客运站场,更是为百姓提供了综合性多样化服务。

城乡客运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2020年,全国具备条件的31736个乡镇和541091个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当前全国农村客运中,通公交、班线客运、区域经营、预约响应、客船的比例分别为38.2%、52.2%、4.0%、5.6%、0.06%。同时,各地深入探索创新运营模式,定制公交、商务快巴、旅游专线、社区巴士等特色公共交通服务产品不断丰富,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据统计,全国有29个省份制定了农村客运服务标准,各地乡镇和建制村农村客运服务质量基本达到相关服务标准的要求。

城市公交线路也在不断优化调整。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约100%,并逐步向道路通行条件良好的农村地区延伸。北京、上海、江苏、山东等省份大部分地区实现了全域公交,长三角地区开通60余条省际毗邻地区公交化运营客运班线,更好满足了城乡群众便捷出行需要。随着网络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城乡道路客运已基本实现与重点铁路客运、机场、码头的一体化换乘和衔接。

农村客运咨询投诉渠道较为顺畅,25个省份对12328服务监督电话反映的农村客运服务质量问题开展专项分析。23个省份探索推动建立农村客运服务质量与激励相挂钩的机制,吉林、福建、江西、四川、贵州等5个省份建立了省级农村客运监管平台,实现了农村客运常态化动态监管。

在推进服务水平的同时,安全保障工作不断强化。《报告》显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状况正在得到改善。各地进一步完善落实农村客运线路审批规则和联合审核机制,对新增农村客运班线实行通行条件审核的比例逐年提升,城乡客运车辆、站场、企业资格、线路审批等源头管理不断加强。管理部门通过联合执法等手段,严厉打击违章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投保要求,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多数城乡客运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开展动态监控工作,完善管理措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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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城乡物流体系初步建成

《报告》显示,各地充分利用城乡客运场站、邮政网点,以及农业、商务、供销等既有节点资源,通过共建共享等方式,初步建成了由县级物流中心、乡镇综合服务站、村级物流服务点组成的三级城乡物流网络节点,有效促进了城乡物流双向渠道的畅通快捷。

目前,全国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覆盖率分别为67%、65%、43%,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镇农村物流服务覆盖率达到96%。健全三级城乡物流网络节点的同时,各地结合当地农村产业特点及电商快递的发展现状,推动专业化和综合性物流园区的建设,尤其是具备电商、专业配送、冷链配送等功能的物流园,针对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建立城乡物流一体化配送,大大提高商品流通效率,推动经济发展。

服务模式的不断创新,让货物动起来活起来。各地依托现有交通货运、邮政、供销等网络,整合资源,实现多种方式整合零散运输资源,通过跨部门合作,逐步形成了交通运输、供销、邮政、商贸等多元化、多层次的物流运作主体共同参与的发展格局。据统计,全国打造了首批25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农村物流服务品牌项目,将传统城乡物流发展模式逐步拓展为“客运+货运两网合一”“交通运输+邮政快递融合”“网络平台货运+农村物流”等模式,“城货下乡、山货进城、电商进村、快递入户”的双向物流服务进一步打通。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浙江、山东等省份多个地区采用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方法,不断优化经营模式。例如,扶持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品牌龙头企业规范经营,以资产为纽带实施区域城乡运输运营主体的兼并、重组,集约市场主体,整合市场资源,改变传统市场“小、散、弱”的局面,打造集约化、规模化、长短结合、城乡一体的运输网络服务体系。各地推进跨业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城乡交通运输“路、站、运、邮”协调发展,以“城乡交通+”为范式,推动“城乡交通+特色产业”“城乡交通+生态旅游”“城乡交通+电子商务”等融合体系,实现生产、流通加工、销售多环节整合,将跨界融合推到新高度。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周一鸣

作者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综合运输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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