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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公交智能化建设的目标与任务

发布时间:2020-06-08       分享到: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公交都市”是为应对小汽车高速增长和交通拥堵所采取的一项城市交通战略,已成为全球大都市的发展方向。公交都市倡导城市公共交通主动引导城市发展,强调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人居、环境、结构功能、空间布局默契协调、共存共促。

2014年6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具体阐明了城市公交智能化的建设目的、范围、定位、思路、原则和目标要求;并从系统架构、系统功能、信息资源、基础条件和标准规范以及运营管理方面对公交智能化建设做了详尽的要求。

建设目标

(一) 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监测水平:

1) 完善行业基础信息采集能力:基础信息采集入库比率达到100%。

2) 完善行业动态监测体系建设:车载智能终端、IC卡刷卡机应在示范区域内实现全覆盖安装,有条件的城市应实现市域范围内全覆盖。

3) 车载智能服务终端的平均上线率应不低于95%。

4) 运行信息采集入库比率应达到100%。

5) 原则上:客流统计器应在示范区域内实现全覆盖安装。

6) BRT站台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应达到100% ,监控范围的全覆盖。

7) 重点枢纽站及首末站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应达到100%。

8) 应实现公共汽电车与其他城市客运方式间的数据共享或预留数据接口。


(二) 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智能化调度水平:

1) 已安装车载智能终端的公共汽电车车辆应100%实现智能调度、车辆动监控、调度计划的自动生成以及动态排班等功能。

2) 建设有快速公交系统的,应全面实现快速公交系统与普通公共汽电车系统的协同调度。


(三) 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

1) 应为乘客提供线路、首末班发车时间、换乘、票制票价等基础信息服务。

2) 已实现智能化调度的公共汽电车线路,应及时向乘客提供车辆位置、车辆到站预报等动态信息,具体服务形式可根据各地建设条件确定。

3) 已实现多种客运方式信息共享的,应为乘客提供综合出行信息服务。

4) 能够通过网站、移动终端、电子信息服务屏等多种渠道,为乘客提供出行信息服务。

5) 适度开展LED (发光二极管)、LCD (液晶显示器)与触摸屏等电子信息服务屏建设,原则上应优先选择BRT站点、两种以上模式换乘站点、客运枢纽等客流密集区域进行布设。


(四) 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决策水平:

1) 通过两级城市公共交通数据体系的建设,实现行业管理部门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基础信息以及运行状态信息的准确和及时掌握,增强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能力,促进运营管理规范化。

2) 实现对城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的综合利用,建设相应的应用系统,支撑服务质量考核、发展水平评价、公交都市考核评价、线网优化调整等科学决策。


(五) 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1) 加强车辆及场站等重点设施的运行状态监测与安全防控。

2) 增强运行状态异常监测与预警能力,提升系统应急反应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3) 有条件的城市应加强与其他指挥调度与应急处置系统的协调联动。

建设任务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初步建成“一套体系、一个中心、三大平台”。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一) 建设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状态成套监测体系:

    充分发挥现有公共汽电车车载终端以及场站视频监控等终端设备的监控和信息采集能力,并进行重点补充建设,建成完善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状态成套监测体系。

(二) 建设城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中心:

    完善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数据资源,通过整合和汇聚企业公共交通教据资源和行业其他相关信息资源,建成行业统一的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中心,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两个层级的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体系。

(三) 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智能调度平台:

    充分利用现有基础条件,完善建设企业运营信息管理、运行动态监控、调度计划与动态排班、智能调度管理等系统功能。

(四) 建设乘客出行信息服务平台:

    充分发挥现有各类信息发布终端的信息服务能力,并进行重点补充建设:由行业、企业共同建设乘客出行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多种手段,及时为乘客提供综合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

(五) 建设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平台:

    实现基础业务管理、安全应急管理、服务质量考核与发展水平评价、统计决策分析等系统功能。

公交都市示范城市

     交通运输部在《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开展“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选择30个城市实施“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通过5年的努力,在示范城市实现主城区500米上车,5分钟换乘,公共电汽车运行速度明显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50%以上。2011年,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开展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1〕635号),正式启动了公交都市创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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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同联 ,作者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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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公交智能化建设的目标与任务

发布时间:2020-06-08       分享到: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公交都市”是为应对小汽车高速增长和交通拥堵所采取的一项城市交通战略,已成为全球大都市的发展方向。公交都市倡导城市公共交通主动引导城市发展,强调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人居、环境、结构功能、空间布局默契协调、共存共促。

2014年6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具体阐明了城市公交智能化的建设目的、范围、定位、思路、原则和目标要求;并从系统架构、系统功能、信息资源、基础条件和标准规范以及运营管理方面对公交智能化建设做了详尽的要求。

建设目标

(一) 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监测水平:

1) 完善行业基础信息采集能力:基础信息采集入库比率达到100%。

2) 完善行业动态监测体系建设:车载智能终端、IC卡刷卡机应在示范区域内实现全覆盖安装,有条件的城市应实现市域范围内全覆盖。

3) 车载智能服务终端的平均上线率应不低于95%。

4) 运行信息采集入库比率应达到100%。

5) 原则上:客流统计器应在示范区域内实现全覆盖安装。

6) BRT站台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应达到100% ,监控范围的全覆盖。

7) 重点枢纽站及首末站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应达到100%。

8) 应实现公共汽电车与其他城市客运方式间的数据共享或预留数据接口。


(二) 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智能化调度水平:

1) 已安装车载智能终端的公共汽电车车辆应100%实现智能调度、车辆动监控、调度计划的自动生成以及动态排班等功能。

2) 建设有快速公交系统的,应全面实现快速公交系统与普通公共汽电车系统的协同调度。


(三) 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

1) 应为乘客提供线路、首末班发车时间、换乘、票制票价等基础信息服务。

2) 已实现智能化调度的公共汽电车线路,应及时向乘客提供车辆位置、车辆到站预报等动态信息,具体服务形式可根据各地建设条件确定。

3) 已实现多种客运方式信息共享的,应为乘客提供综合出行信息服务。

4) 能够通过网站、移动终端、电子信息服务屏等多种渠道,为乘客提供出行信息服务。

5) 适度开展LED (发光二极管)、LCD (液晶显示器)与触摸屏等电子信息服务屏建设,原则上应优先选择BRT站点、两种以上模式换乘站点、客运枢纽等客流密集区域进行布设。


(四) 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决策水平:

1) 通过两级城市公共交通数据体系的建设,实现行业管理部门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基础信息以及运行状态信息的准确和及时掌握,增强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能力,促进运营管理规范化。

2) 实现对城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的综合利用,建设相应的应用系统,支撑服务质量考核、发展水平评价、公交都市考核评价、线网优化调整等科学决策。


(五) 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1) 加强车辆及场站等重点设施的运行状态监测与安全防控。

2) 增强运行状态异常监测与预警能力,提升系统应急反应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3) 有条件的城市应加强与其他指挥调度与应急处置系统的协调联动。

建设任务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初步建成“一套体系、一个中心、三大平台”。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一) 建设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状态成套监测体系:

    充分发挥现有公共汽电车车载终端以及场站视频监控等终端设备的监控和信息采集能力,并进行重点补充建设,建成完善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状态成套监测体系。

(二) 建设城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中心:

    完善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数据资源,通过整合和汇聚企业公共交通教据资源和行业其他相关信息资源,建成行业统一的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中心,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两个层级的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体系。

(三) 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智能调度平台:

    充分利用现有基础条件,完善建设企业运营信息管理、运行动态监控、调度计划与动态排班、智能调度管理等系统功能。

(四) 建设乘客出行信息服务平台:

    充分发挥现有各类信息发布终端的信息服务能力,并进行重点补充建设:由行业、企业共同建设乘客出行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多种手段,及时为乘客提供综合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

(五) 建设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平台:

    实现基础业务管理、安全应急管理、服务质量考核与发展水平评价、统计决策分析等系统功能。

公交都市示范城市

     交通运输部在《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开展“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选择30个城市实施“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通过5年的努力,在示范城市实现主城区500米上车,5分钟换乘,公共电汽车运行速度明显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50%以上。2011年,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开展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1〕635号),正式启动了公交都市创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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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同联 ,作者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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